“大丈夫生于乱世,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今所志未遂,奈何死乎!”为何人所言?
这是太史慈讲的,三国时期太史慈的遗言,短短数语,却道出了作为武将的生平志愿,功未成而身先死,满满的不甘心,可悲可叹。
这句话的意思是大丈夫生在不平的时代,应当拿起自己的宝剑立下不朽的功绩,而今天自己的志向还未实现,却对死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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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慈(166年-206年),字子义,东莱黄县(今山东龙口东黄城集)人。东汉末年名将,官至建昌都尉。弓马熟练,箭法精良。
原为刘繇部下,后被孙策收降,自此太史慈为孙氏大将,助其扫荡江东。孙权统事后,因太史慈能制刘磐[pán],便将管理南方的要务委托给他。
建安十一年(206年)太史慈逝世,死前说道:“丈夫生世,当带三尺之剑,以升天子之阶。今所志未从,奈何而死乎!”(《吴书》,《三国演义》为“大丈夫生于乱世,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今所志未遂,奈何死乎!”)言讫而亡,年四十一岁。
史慈身长七尺七寸,美须髯,猿臂善射,弦不虚发,是个真正的神射手。自少已十分好学,后担任本郡奏曹史。当时本郡与本州之间有嫌隙纠纷,是非曲直不能分,而结案的判决多以先让有司(掌刑赏之官吏)知事者较有利。
其时本州的奏章已先发去有司处,郡守恐怕落后不利,于是求取可为使者的人。太史慈时年二十一岁,被选为使,乃日夜兼程取道,抵达洛阳,先到公车门前等候,待见州吏亦至,才开始求通上章。
太史慈假意问州吏道:“君也是前来欲求通章的吗?”州吏答道:“是的。”太史慈又问:“奏章在哪里?”州吏道:“在车上。”太史慈便说:“奏章题署之处确然无误吗?可否取来一视。”州吏殊不知太史慈乃是东莱人,便取出奏章相与。谁知太史慈先已藏刀于怀,取过州章,便提刀截而毁之。
州吏大惊高呼,叫道:“有人毁坏我的奏章!”太史慈便将州吏带至车间,跟他说道:“假使你没有取出奏章给我,我也不能将其损坏,我们的吉凶祸福恐怕都会相等无免,不见得只有我独受此罪。与其坐而待毙,不若我们俱同出走逃亡,至少可以保存性命,也不必无谓受刑。”
州吏疑惑地问:“你为本郡而毁坏我的奏章,已经成功,怎堋也要逃亡?”太史慈便答:“我初时受本郡所遣,只是负责来视察你们的州章是否已经上通而已。但我所做的事却太过激烈,以致损毁公章。如今即使见还,恐怕亦会因此见受谴责刑罚,因此希望一起逃去。”
州吏相信太史慈所言,乃于即日俱逃。但太史慈与州吏出城后,却潜遁回城通传郡章,完成使命。州家知其事,再遣另一吏员往洛阳通章,但有司却以先得郡章的原因,不复查察此案,于是州家受其短。太史慈由是知名于世,但他亦成为州家所仇视的人物,为免受到无妄之灾,乃避居于辽东。
这句话是太史慈临死前所说,出自《三国演义》第五十三回“关云长义释黄汉升孙仲谋大战张文远”。原文较长,节选如下:
【原文】
孙权见太史慈身带重伤,愈加伤感。张昭请权罢兵。权从之,遂收兵下船,回南徐润州。比及屯住军马,太史慈病重;权使张昭等问安,太史慈大叫曰:“大丈夫生于乱世,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今所志未遂,奈何死乎!”言讫而亡,年四十一岁。
【白话译文】
孙权看到太史慈身负重伤,更加伤心感慨。张昭奏请孙权退兵,孙权听从了建议,于是整顿收兵下船,回到南徐润州。等到安顿好大军马匹后,太史慈已病重了。孙权派遣张昭等人前来探望,太史慈声喊到:“大丈夫出生在乱世,应当手持三尺宝剑建立不朽的功绩,现今我的志向还没有实现,然而就要这样死了啊!”说完就去世了,年仅四十一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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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小说家是怎么用史料的,演义在此回做了一个榜样。演义本回,太史慈受伤阵亡,而太史慈在历史上死于建安十一年,可说得上在床上平稳的死去。但是作者大概是对太史慈非常欣赏,认为此类英雄人物怎么能这样平淡死去,又或许对太史慈死前的那段话颇为欣赏:
“丈夫生世,当带七尺之剑,以升天子之阶。今所志未从,奈何而死乎!”
这是《吴书》中记载的太史慈临终之言,演义中改成“大丈夫生于乱世,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今所志未遂,奈何死乎!”或许是因为对太史慈的壮志未酬身先死有所不平,作者将太史慈的死推迟到建安十三年末,经历了赤壁大战,不单如此,他认为英雄之死一定要有一个大场面才行,所以将太史慈安排到孙权攻合肥一役。
这还罢了,作者又想安排一个好对手,所以将张辽挪了过来。,来为太史慈的死做见证,让太史慈的死显得更加辉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太史慈,百度百科-三国演义(罗贯中著长篇小说)
部分演义内容
却说戈定乃太史慈乡人;当日杂在军中,随入合淝城,寻见养马后槽,两个商议。戈定曰:“我已使人报太史慈将军了,今夜必来接应。你如何用事?”后槽曰:“此间离中军较远,夜间急不能进,只就草堆上放起一把火,你去前面叫反,城中兵乱,就里刺杀张辽,余军自走也。”戈定曰:“此计大妙!”是夜张辽得胜回城,赏劳三军,传令不许解甲宿睡。左右曰:“今日全胜,吴兵远遁,将军何不卸甲安息?”辽曰:“非也。为将之道:勿以胜为喜,勿以败为忧。倘吴兵度我无备,乘虚攻击,何以应之?今夜防备,当比每夜更加谨慎。”说犹未了,后寨火起,一片声叫反,报者如麻。张辽出帐上马,唤亲从将校十数人,当道而立。左右曰:“喊声甚急,可往观之。”辽曰:“岂有一城皆反者?此是造反之人,故惊军士耳。如乱者先斩!”无移时,李典擒戈定并后槽至。辽询得其情,立斩于马前。只听得城门外鸣锣击鼓,喊声大震。辽曰:“此是吴兵外应,可就计破之。”便令人于城门内放起一把火,众皆叫反,大开城门,放下吊桥。太史慈见城门大开,只道内变,挺枪纵马先入。城上一声炮响,乱箭射下,太史慈急退,身中数箭。背后李典、乐进杀出,吴兵折其大半,乘势直赶到寨前。陆逊、董袭杀出,救了太史慈。曹兵自回。孙权见太史慈身带重伤,愈加伤感。张昭请权罢兵。权从之,遂收兵下船,回南徐润州。比及屯住军马,太史慈病重;权使张昭等问安,太史慈大叫曰:“大丈夫生于乱世,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今所志未遂,奈何死乎!”言讫而亡,年四十一岁。
成语 不世之功 的出处?
不世zd之功
【拼音】:bùshìzhīgōng
【解释】:不世:不是每代都有的,即非常、非凡。形容功劳极大。
【出处】:《后汉书·隗嚣传》:“足下将建伊吕版之业,弘不世之功。”
【举例造句】:大丈夫生于乱世,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五十三回
【拼音代码】:bszg
【近义词】:盖世之功
【用法】:作宾语;指极大的功劳
【英文权】:outstandingservice
大丈夫生于乱世,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今所志未遂,奈何死乎!是什么理解?
大丈夫生于乱世,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今所志未遂,奈何死乎!的意思是大丈夫生在这乱世之中,应该手持三尺杀人剑驰骋沙场,建立不世功勋知,可惜今日我的志向还没有实现,可惜人却身先死了。出自?《三国演义》第五十三回太史慈:大丈夫生于乱世,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今所志未遂,奈何死乎!说完这句话就死了,年四十一岁。
太史慈(166年-206年),字子道义,东莱黄县(今山东龙口东黄城集)人。东汉末年名将,官至建昌都尉。弓马熟练,箭法精良。原为刘繇部下,后被孙策收降,自此太史慈为孙氏大将,助其扫荡版江东。孙权统事后,因太史慈能制刘磐[pán],便将管理南方的要务委托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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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史书记载,孙策曾命太史慈为建昌都尉,管辖着海昏、建昌、西安、新吴等县(今江西省西北部,含靖安、奉新、武宁、修水、永修、安义、和部分新建地区),平定刘磐骚扰权,稳定社会治安,靖安百姓也得到了实惠。太史慈死后,靖安人民为了纪念这位平定匪乱的东吴大将,把他战亡的这座山取名为“感古山”,1985年在这山头上建的六角亭就依其地名,称为“感古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太史慈
大丈夫生在这乱世来之中,应该手持三尺杀人剑驰骋沙场,建立不世功勋,可惜今日我的志向还没有实现,可惜人却身陨,
这是太史源慈在临死之前所说,裴松之引吴书(应该是韦昭等人的)注时提到太史慈的遗言:丈夫生世百,当带七尺之剑,以升天子之阶。今所志未从,奈何而死乎!到了演义,太史慈的遗言是:大丈夫生於乱世,当带三尺度剑立不世之功;今所志未遂,奈何死乎!加了一个乱世,但是七尺之剑变成了三尺,乱世里的剑当场知短了一倍还多一点,而且升天子之阶也被剪掉了,变成"立不世之功",不过大体道上的意思还是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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