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法乎上 的意思
【读音】qǔfǎhūshàng 【释义】知取法:取为法则。比喻效仿于高超、精湛的学识、技艺等。 【出处】语出《易经》,“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仅得其下。道” 唐·李世民《帝范》:“汝当更求古之哲王以为师,如吾,不足法也。夫取法于上,仅得其中;取法于中,不免为下。” 【示例】诗宗韩专、杜、苏三家,自是取法乎上之意。★清·袁枚《小仓山房尺牍》卷一百二十九 【用法】作属宾语、定语;用于处事
个人见解,仅做参考,这句话应该是zd一句教导人们生活方式的引导,具体意思应将整体语句贯通理解,就是虽然在处理事件的过程中采用了比较高明的解决方式,但是结果不一定就会如人所愿,因为所有产生事件的原因没有人会全版部顾及,所以,在对待事物发展过程的态度上,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所设想的结果留有余地。易经对于整个宇宙所有,都以上中下三等划分,可理解为最好,较好,不好处理事件的方法有三,但不一定会与事件发展结果中的三会互相对应,因为毕竟中国有古训曰“智者千虑,必有一失”,还有“百密一疏”的说法,都是告诫人们在对待事件发展的过程中,不能走一步看一步,而应该顾及全面,长远考虑,尽可权能创造幸福美满的和谐环境。
取法乎上,得乎其中,取法乎中,得乎其下 出处是哪?
出自——(唐)李世民《帝范·崇文第十二》百(卷四)。
大意是——以上等作为准则来效法,只能得到中等的效果;以中等作为准则来效法,因此只能得到下等的效果。
指的是做事情度要高标准严要求。
此外,在《易经》和《论语》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说法。
扩展资料
唐太宗李世知民的文治武功,自古就为人所津津乐道,颂扬备至。
学界对他的雄才伟略和他对中国历史所作出的重大贡献都给予积极的肯定。李世民是一道位有作为的政治家和军事家,在反隋建唐的斗争中起着领导作用,唐太宗玄武门之变的胜利,在客观上对回唐初社会历史的发展起着积极作用。
唐太宗不歧视少数民族,除对突厥的侵扰用兵外,主答要是采用怀柔的政治手段处理民族问题,方法妥当,政策开明,有利于民族的团结和国家的统一。
一、“法乎其上,得乎其中.法乎其中,仅得其下”出自——(唐)李世民《帝范·崇文第十二》(卷四)。大意是——
以上等作为准则来效法,只能得到中等的效果;以中等作为准则来效法,因此只能得到下等的效果。指做事要高标准严要求。
二、附原文如下:
人有云,非知之难,惟行之不易;行之可勉,惟终实难。是以暴乱之君,非独明于恶路;圣哲之主,非独见于善途。良由大道远而难遵,邪径近而易践。小人俯从其易,不得力行其难,故祸败及之;君子劳处其难,不能力居其易,故福庆流之。故知祸福无门,惟人所召。欲悔非于既往,惟慎祸于将来。当择圣主为师,毋以吾为前鉴。取法于上,仅得为中;取法于中,故为其下。自非上德,不可效焉。
三、释义:
《帝范》是唐太宗李世民自撰的一部论述人君之道的政治文献,成书于贞观二十二年(648年)。他曾经这样告诉太子:“饬躬阐政之道,皆在其中,朕一旦不讳(不讳:死亡的婉辞),更无所言。”在本书中,唐太宗对为政者的个人修养、选任和统御下属的学问,乃至经济民生、教育军事等事务都做出了颇有见地的解答。《帝范》共十二篇,《崇文》为第十二篇。
“取法于上,仅得为中;取法于中,故为其下。”意为:以上等作为准则来效法,只能得到中等的效果;以中等作为准则来效法,因此只能得到下等的效果。
文下张玉龄释译云:“孔子曰:取法于天而则之,斯为其上。颜、孟取法于孔子而近之,才得其中。后儒取于颜、孟而远之,则为其下矣。既为其下,何足法乎?为儒者当取法孔子、颜子、孟子,为君者当取法于尧、舜、文王。”南宋诗论家严羽在《沧浪诗话》中也有类似的阐述:“学其上,仅得其中;学其中,斯为下矣。”由此可见,无论立事还是治学,一定要放宽视野,高定目标,这样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前面的回答是错误的,此句并非出自《易经》来。
此句出自唐太宗《帝范》卷四:“取法于上,仅得为中,取法于中,故为其下。”
孔子教育学生的话:“取乎自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zhidao得乎其下;取乎其下,则无所得矣”
后人据此改编得来。
“取法乎上”的意思是什么?
指效法于精湛、高超的学百识、技艺等。
取法乎上
【读音】qǔfǎhūshàng
【出处】
1、语出《易经》,“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仅得其下。度”
2、唐·李世民《帝范》:“汝当更求古之哲王以为师,如吾,不足法也。夫取法于上,仅得其中;取法于中,不免为下。”
【例专句】
1、诗宗韩、杜、苏三家,自是取法乎上之意。
2、学书法要取法乎上,溯本逐源。
3、古语说得好,取法乎上,仅得乎中,要选第一等的才郎,到其间只好得个中平之婿。
4、语曰属:取法于上,仅得乎中,择其中而取法之,是岂智者所为耶?
5、自古学习需取法乎上,精益求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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