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秉笔直书的资料
1、秉笔直书:
拼音bǐngbǐzhíshū。
意思是连动式成语,指写文章不隐瞒、不夸大,真实地反映情况。
出自清·曾朴《孽海花》。
2、《秉笔直书》(作者:林汉达)
讲述太史伯、仲、叔因不服崔杼改写历史的命令而被杀,太史季冒死进言,崔杼不得不妥协的故事,赞美了太史们忠于职守、刚正不阿、秉笔直书的精神,也说明事实必将战胜谎言,正义必将战胜邪恶、历史是不容许被随意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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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笔直书》原文:
齐崔杼弑其君庄公,“太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太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后因以“太史简”为史官临难不苟,敢于秉笔直书的典实。
出自:《春秋襄公二十五年》。
意思:秋时期,齐国的大臣崔抒与齐庄公为争夺美女发生矛盾。崔抒借机杀了齐庄公,立了齐景公,自己做了国相。对此,齐国太史记道:"崔抒弑其君"。崔抒不愿意在历史上留下弑君的恶名,下令把这个太史杀了。继任的太史还是这样写,又被杀了。第三个太史仍然这样写,也被杀了。
第四个太史照样直书其事,崔抒感到正直的史官是杀不绝的,只好作罢。这时,齐国另一位史官南史氏,听说接连有三位太史因实录国事被杀,惟恐没有人再敢直书其事,便带上写有"崔抒弑其君"的竹简向宫廷走去,中途得知第四位太史照实记录没有被杀,就回去了。
词目:秉笔直书作者:林汉达发音:bǐngbǐzhíshū释义:百写史书根据事实记度录,不隐讳。出处:清·曾朴《孽海花》第35回:“我知是秉笔直书,悬之国门,不能增损一字。示例:我是~,悬之国门,不能增损一字。(清道·曾朴《孽海花》第三十五回回)用法:连动式;作谓语;形容客观对待历史。《秉笔直书》来自于:《答不怕死的太史》
这是小学语文四年级下册第一单元的其中百一篇课文:本文叙述了春秋战国时期,齐国的相国崔杼谋杀度了国君齐庄公,他企图隐瞒真相,捏造事实,威迫太史伯、仲、叔、季四位史官,在史书上写“先君内是害病死的”。太史们不畏强权,恪守史官的本分,秉笔直书,维容护了史实。
《秉笔直书》的人物介绍,相关的历史知识-----急!!!!
春秋时期,齐庄公是个不理政事、生活十分糜烂的国君。他后宫美女如云,犹不知足。在得知右卿崔杼的夫人棠姜长得天姿国色后,便千方百计想把她搞到手。当崔杼得知棠姜已与齐庄公有染后,便设计装病在家,诱使齐庄公以登门探病为名与棠姜幽会。
齐庄公果然中计,当他与棠姜正在卿卿我我的时候,崔杼预先布置的甲士便在一片"抓淫贼"声中,挺枪持矛直捣齐庄公。这位国君先是求饶后又要求自裁,均不被准,最后死在甲士的扎枪之下。
按照当时的法律,崔杼杀死齐庄公属弑君之罪,因齐庄公偷淫崔杼之妻,再加上崔杼大权在握,人们对他奈何不得。但当时的史官太史伯仍在史书上记上一笔:“周灵王23年夏五月乙亥,崔杼弑其君。”崔杼看后大怒,杀了太史伯。
太史伯有三位弟弟都是史官,他们说:“秉笔直书是史官的天职。我们宁可为写信史而死,也绝不失职贪生。”他们前仆后继,在老二、老三又接连被杀后,接班写史的老四仲叔依然秉笔直书崔杼弑君这段历史。
崔杼问他:“你还不怕被杀头?”仲叔答说:“秉笔直书,是史官人品和道德的崇高体现,史官对后世应负历史责任!”崔杼听后无可奈何地说:“我也是为了国家才杀这个无道昏君。即使你直书,国人也会谅解我的。”便不再追究仲叔死罪。
仲叔没被抓去砍头,在回家路上遇上另一个史官南史氏。南史氏对他说:“我担心你可能与你三位哥哥一样惨遭不幸,所以我又背着竹简准备再去接你的班,执笔直书这段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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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笔直书的中心思想。
文章记叙的是战国时代的一个历史故事。故事发生的年代非常久远,因此文中出现了大量学生不易理解的历史性词语,如“齐庄公”、“相国”、“太史”等。因此需要充分发挥学生的查找资料辅助课文教学的作用。
文章采用对话的形式,对几位太史宁可断头也不屈服于残暴的崔杼,恪守本分的职业道德精神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刻画,同时又运用崔杼由不可一世到无可奈何的心理变化描写衬托了太史们这种忠于职守的精神的伟大。
因此,通过对于人物语言以及神态描写的学习,感受、体会、学习人物“秉笔直书”的伟大的人格精神是本课学习的重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崔杼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齐国的大臣崔抒弑其君齐庄公,齐太史乃秉笔直书:“崔抒弑其君。”崔抒就杀了齐太史。“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太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
大史南史,通常后面都要加个“氏”,不是指一个人,也不是指某个官职,而是对一个集体的统称,专门记录历史实况的人,被称为“史氏”。在齐国称“大史(氏)”,在其他诸侯国有其他的称呼。“南史(氏)”是对齐国以南的诸侯国史家的泛称。
典故出处: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齐国崔杼杀死了国君)大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
古代有专门的记史人员,通常是父死子继,兄终弟及.即一个家族全部是记录历史实况的。被称为史氏。
文中的大史氏是齐国史官家族的名称,南史氏是南方另一个记史家族的成员。当然了大史也可专指代表家族秉笔直书的家族代表(个人)。
“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本意是如果大史氏家族因为写了真实的历史情况而被杀光了的话,那么他即使是死也要把这个情况记录下来。(宁死也要维护历史的真相,是史家的基本职业素质。齐国大史为一句真实的记录,接连牺牲者三人。)
讲一则《秉笔直书》的故事。
春秋时期,齐庄公是个不理政事、生活十分糜烂的国君。他后宫美女如云,犹不知足。在得知右卿崔杼的夫人棠姜长得天姿国色后,便千方百计想把她搞到手。当崔杼得知棠姜已与齐庄公有染后,便设计装病在家,诱使齐庄公以登门探病为名与棠姜幽会。齐庄公果然中计,当他与棠姜正在卿卿我我的时候,崔杼预先布置的甲士便在一片"抓淫贼"声中,挺枪持矛直捣齐庄公。这位国君先是求饶后又要求自裁,均不被准,最后死在甲士的扎枪之下。
按照当时的法律,崔杼杀死齐庄公属弑君之罪,因齐庄公偷淫崔杼之妻,再加上崔杼大权在握,人们对他奈何不得。但当时的史官太史伯仍在史书上记上一笔:“周灵王23年夏五月乙亥,崔杼弑其君。”崔杼看后大怒,杀了太史伯。太史伯有三位弟弟都是史官,他们说:“秉笔直书是史官的天职。我们宁可为写信史而死,也绝不失职贪生。”他们前仆后继,在老二、老三又接连被杀后,接班写史的老四仲叔依然秉笔直书崔杼弑君这段历史。崔杼问他:“你还不怕被杀头?”仲叔答说:“秉笔直书,是史官人品和道德的崇高体现,史官对后世应负历史责任!”崔杼听后无可奈何地说:“我也是为了国家才杀这个无道昏君。即使你直书,国人也会谅解我的。”便不再追究仲叔死罪。仲叔没被抓去砍头,在回家路上遇上另一个史官南史氏。南史氏对他说:“我担心你可能与你三位哥哥一样惨遭不幸,所以我又背着竹简准备再去接你的班,执笔直书这段历史。”
如何看待“春秋笔法”和“秉笔直书”
历史通常有两种写法:一种是“秉笔直书”,一种是“春秋笔法”。“秉笔直书”是指一切根据历史事实,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不隐瞒、不夸大,不溢美,不隐恶,真实地反映历史情况。语出清·曾朴《孽海花》第35回:“我是秉笔直书,悬之国门,不能增损一字。”说到秉笔直书,一个最著名的故事就是发生于春秋时期的“崔杼杀太史”案。公元前548年,鲁襄公二十五年,齐国的庄公与大夫崔杼的夫人有奸,被崔杼所杀;齐国太史秉笔直书曰:“崔杼弑其君。”弑与杀不同,是以下犯上。于是崔杼将太史杀了。太史的弟弟接着写,又被崔杼杀了。另一个弟弟又接着写,崔杼终于不敢再杀了。当时还有一个史官南史氏,听说此事,就抱着竹简和刻刀前往,前赴后继,半路听说此事已记录在案,遂作罢。(《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后人一致称赞太史兄弟的秉笔直书,文天祥在《正气歌》里,将“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作为天地间正气的表现之一。
“春秋笔法”也叫“微言大义”,是指由孔子开创的一种历史叙述方法和技巧。《史记·孔子世家》载:孔子在位听讼,文辞有可与人共者,弗独有也。至于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词。弟子受春秋,孔子曰:“后世知丘者以《春秋》,而罪丘者亦以《春秋》。”左丘明最先对这种笔法作了精当的概括:“《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非贤人谁能修之?”概而言之,所谓“春秋笔法”,就是指在文章的记叙中暗含褒贬,甚至表现出作者强烈的思想倾向性。当然,这种褒贬和倾向性并不是作者通过议论直接阐述对人物和事件的看法,而是通过细节和修辞,包括对材料的筛选,以此来委婉而微妙地表达作者的主观看法。
中华民族具有“秉笔直书”的优良写史传统,但也不乏“春秋笔法”的历史先例。例如:“史圣”司马迁在为人物作传时,并不为传统历史记载的成规所拘束,而是按照自己对历史事实的认识来记录,暗含作者强烈的感情色彩。胡适曾说,历史是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在所有影响历史真实的因素中,首推政治。“胜者王侯败者寇”。每一个新朝代建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史。即按照本朝的意志来修缮前朝的历史,以一副高高在上的胜利者的姿态,随意臧否人物、篡改历史。难怪史学权威尼泊尔会说:“只有政治家才能编写罗马史。”政治在历史中占据着重要的作用。尽管每个史家都声称追求“秉笔直书”,但实际上,历史学家大多有着难以割舍的政治情结。史学大家钱穆在回答蒋介石关于对政治的兴趣时,曾直言不讳地说:“我治历史,绝不会对政治不发生兴趣。即如当年顾(炎武)、黄(宗羲)诸人,他们尽不出仕,但对历史上的传统都大有兴趣,其对现实政治乃至此下可能的理想政治亦都极大关心。”可见,每个真正研读历史的人,就本意而言都是—鉴前世之兴衰,考当今之得失。从这个意义上讲,“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强调历史且史学传统异常发达的国度。“孔子作《春秋》,乱臣贼子惧”。陆游《小舟游近村舍舟步归·其四》诗曰:“斜阳古柳赵家庄,负鼓盲翁正作场。死后是非谁管得,满村争说蔡中郎。”蔡中郎是东汉才子蔡邕。从东汉到南宋,相隔这么多年,就连村夫野老依然“满村争说蔡中郎”。章学诚曾说:“六经皆史”。龚自珍甚至强调:“周之世,官大者史也。史之外无有语言焉;史之外无有文字焉;史之外无有人伦品目焉。史存则周存,史亡则周亡。”由此可见历史的力量是多么的巨大~
秉笔直书 写的是一件什么事?有什么人
秉笔直书写的是不怕死的太史的故事。齐庄公名光,大臣崔杼及其妻子,庄公的异母弟杵臼齐景公,专管记载史事的太史伯,太史的二弟太史仲,太史的三弟太史叔,太史季,史官南史氏。
春秋时,齐庄公名光与大臣崔杼的妻子私通。崔杼知道后,便设计杀了庄公,立庄公的异母弟杵臼为君,是为景公。崔杼也自封为相国,飞扬跋扈、专断朝政。但他对弑君之罪十分惶恐,特别是担心被史官记录在史册上,留下千古骂名。于是他下令将专管记载史事的太史伯找来,说道:“昏君已死,你就写他是患病而亡。如果你按我说的意思写,我一定厚待于你,如若不然,可别怪我不客气!”说罢,崔杼拔剑在手,杀气逼人。齐太史抬头看了看崔杼,不慌不忙地拿起竹简,提笔而书。书罢,他将竹简递给崔杼。崔杼接过竹简一看,上面赫然写着“夏五月,崔杼谋杀国君光。”崔杼大怒,挥剑杀了太史伯。按当时的惯例,史官是世袭的。于是,崔杼又召来太史的二弟太史仲说道:“你哥哥竟然不听我的命令,我已处决了他,今后由你来接任太史之职。你就写庄公是病死的,不然,那就是你的下场。”他指着太史的尸体,恶狠狠地说。他满心以为太史仲会慑于他的淫威而从命的。可是只见太史仲冷静地摊开竹简,提笔写道“
夏五月,崔杼谋杀国君光。”崔杼怒不可遏,又拔剑杀了太史仲。接着他又将太史的三弟太史叔召来,凶狠地说:“你两个哥哥都已经死了,难道你也不爱惜自己的生命吗?如果改变写法,还能有一条活路。”但太史叔平静的回答:“按照事实秉笔直书,是史家的天职。与其失职,还不如去死。”结果还是在竹简上照直而书。崔杼被气得七窍生烟,咬牙切齿,把太史的三弟碎尸万段,令太史季补缺。太史季把竹简摊开来递给崔杼,崔杼一看,依旧是那几个字,叹息一声,让太史季退下。齐国的另一个史官南史氏听说太史兄弟皆被杀害,抱着竹简急匆匆赶来,要前赴后继,接替太史兄弟将崔杼的罪状记载史册,见太史季已经据实记载,才返回去。于是史书上便留下了这样的话:“周灵王二十四年,齐庄公六年,春三月乙亥,崔杼弑齐庄公光于其府……”。终于将崔杼的恶行真实地记录下来,为后世留下了确凿可信的历史资料。而齐太史兄弟不畏强暴,前仆后继,秉笔直书的义举也永载史册,为历代所传诵。
齐太史秉笔直书的故事给后人的鼓舞和启发是很大的,它永远鼓励着人们实事求是,勇敢的去追求、坚持真理。
秉笔直书,连动式成语,指写文章不隐瞒、不夸大,真实地反映情况。
《秉笔直书》文章讲述了战国时代齐国的国王齐庄公被相国崔杼杀了。崔杼串通几个人立齐庄公的兄弟为国君,自己独揽大权。崔杼叫太史伯记录这件事说先君是害病死的。太史伯却不从,他严肃的说:“按照事实写历史,是太史的本分,哪能捏造事实,颠倒是非呢?”他照实记录在竹简上,“夏五月,崔杼谋杀国君光。”崔杼一怒之下把太史伯杀了。太史伯的弟弟仲接替了哥哥的职位,他也是照实记录,崔杼想不到天下竟有这样不怕死的人,气哼哼的问:“你难道没看到你哥哥的下场吗?你不怕我把你也杀了吗?”太史仲面不改色,冷笑着回答:“太史只怕不忠实,可不怕死。你就是把我也杀了,难道还能把所有的人都杀了吗?”崔杼吩咐手下把他杀了。第三个太史叔还是不屈服,也被崔杼杀了。崔杼一连杀了三位太史,虽然十分生气,心里却很恐慌。等到第四位太史季上任,崔杼把他写的竹简拿来一看,上面还是那句话。崔杼问他不爱惜自己的性命吗?太史季说:“我当然爱习性名。但要是贪生怕死,就失去了太史的本分,不入尽了本分,然后死去。但您也要明白,就是我不写,天下还有写的人。您只能不许我写,却不能改变事实。您越是杀害太史,越显出您心虚。”崔杼只好作罢。太史季回来的路上碰见南史氏迎面走来,南史氏对他说:“听说三位太史都被杀了,我怕你也保不住性命,是准备来接替你的。”太史季把鞋号的竹简给他看,南史氏才放心回去了。
秉笔直书是什么意思
【成语】:秉笔直书
【读音】:bǐngbǐzhíshū
【释义】:秉:持,握住。写史书根据事copy实记录,不隐讳。
【出处】:清·曾朴《孽海花》第三十五回:“我是秉笔直书,悬之国门。zd
【近义词】:直言不讳
【反义词】:隐晦曲折
【例句】:①我们应该学习古代史官修史时秉笔直书的求实精神,不能增损一字。
②作为一名统计局的工作人员,应该秉笔直书,不能虚报数据。
③董狐秉笔直书的事迹,实开我国史学直笔传统的先河。
秉笔直书
词目秉笔直书
发音bǐngbǐzhíshū
释义写史书根据事实记录,不隐来讳。
出处清·曾朴《孽海花》第35回:“我是秉笔直书,悬之国门,不能增损一源字。
示例我是~,悬之国门,不能增损一字。(清·曾朴《孽海花》第三十五回)知
用法连动式;作谓语;形容客观对道待历史
《秉笔直书》来自于:《不怕死的太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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