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书铁券是否可以真的免死,古代拥有丹书铁券的臣子
丹书铁券和免死金牌指的是同一样东西,也被称为丹书铁契或金书抄铁券等。最早的时候,牌文是用红色笔墨写在铁制的牌子上,因此得名丹书铁券。唐朝时改为在铁制的牌子上凿刻字迹,然后嵌入黄金,所以也被称为金书铁券。免死金牌则是民间的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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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书铁券的功用极大,它由皇帝袭颁发给亲信大臣,通常情况下都是颁给一些开国元勋,或是一些开创盛世的能臣,意思就是说如果此人或他的子孙犯了罪,可以免死甚至免罪,但一般也会有次数限制。因为丹书铁券可以传给子孙,所以拿出来使百用的时候,往往离颁发之时已经隔了几十年,所以为了防止假冒,丹书铁券通常由度两部分组成,而且通常是制作完成之后再一分为二,朝廷和被赐的人各留一半。
丹书铁券最早出现于西汉,汉高祖刘邦为了奖赏他的大臣,特赐丹书铁券。但在当时,丹书铁券只是一种荣誉凭证,作用问大概相当于今天的勋章,并没有免死的功用。到了南北朝时期,丹书铁券开始具有免死功用,比如一国皇帝在招抚对方势力归附自己时,为了表示诚意,就会赐予丹书铁券作为保答障。
但最终解释权在皇帝手中。韩信虽然有免死金牌但最终还说被吕后所害。所以并不是绝对免死,而且有次数限制。
丹书铁券是只能使用一次么?世代相传就叫世券了,作纪念么?
古代帝王赐copy给功臣世代享受优遇或免罪的凭证。文凭用丹书写铁板上,故名。又因“铁券”可以世代相传,又称“铁券”为“世券”。宋朝,丹书铁券又名丹书金券,就是民间常说的免死牌,只要不造反,就可以免除三次死罪;若是犯了别的罪名,不在zd大宋律法管辖之内,只要还有大宋王朝,这个东西就永远有效。
这要看受封者的功劳大小了在明代丹书铁劵一般是只能抵一次抵一次之后就将百铁卷收回在唐代也有受封者抵九次其子孙可免三次这度种事最奇葩的是后周柴氏赵匡胤明令指出后世子孙要厚待他们所有罪行一律不问至于这个世代相传的问题能得到铁卷丹书专是最崇高的荣耀属当然要在祖庙里面供起来这不仅能体现其尊贵也可为其子孙后代免死
古代丹书铁券是怎么回事?
赵匡胤发百动陈桥兵变黄袍加身当了皇帝后,心中有愧,因为前朝,也就是后周,世宗皇帝柴荣对赵匡胤很好,而赵匡胤却夺了本应属于柴氏子孙的皇位,于是立约:凡是柴氏子孙,只要不是叛国罪度,任何罪名都可以免死;即使是叛国,也问只要杀他本人就行,而不株连。当然,他并没有把这些诏谕天下,否则,柴氏子孙不就无法无天了么!而是作为国家机密存放于皇宫之中。一旦柴答氏子孙们犯事,就用这个来应付,也算是报答柴荣了。后来北宋灭亡,金军版攻入东京,发现了“丹书铁券”,但北宋已经灭亡。当时的丹书铁券不像《水浒传》中说的那样,可以让柴荣派家人去取来,而是可以算作法权律的一部分。这是我所知道的关于“丹书铁券”的故事。
丹书铁劵(dānshūtiěquàn)俗称“丹书铁契”,又名“金书铁券”、“金券”、“银券”、“世券”等,省称“铁券”。丹书:用朱砂写字;铁契:用铁制的凭证。古代帝王赐给功臣世代享受优遇或免罪的凭证。文凭用丹书写铁板上,故名。为了取信和防止假冒,将铁卷从中剖开,朝廷和诸侯各存一半。
唐以后铁卷不是丹书而是嵌金,《辍耕录》记载唐赐吴越王钱镠的铁卷,形状宛如瓦,高尺余,阔三尺许,卷词黄金镶嵌。誓词有所封的爵衔,官职及受封的功绩等,另刻有“卿恕九死,子孙三死,或犯常刑,有司不得加责”。
明代铁卷依照唐制,不过“所谓免死,除谋反大逆,一切死刑皆免。然免后革爵革薪,不许仍故封,但贷其命耳”(明沈德符《野荻编》)[编辑本段]由来典故 丹书铁劵,是封建帝王颁发给功臣、重臣的一种带有奖赏和盟约性质的凭证,类似于现代普遍流行的勋章(或奖章),只不过其形制稍有不同内涵较为宽泛。但从其源流、功能、性质等进行考查,铁券是勋章的雏形。
追溯铁券制度的形式,最早滥觞于战国时的铜节。“铁券”一词始于见于史籍《汉书·高帝纪》和《祭遵传》,其曰“丹书铁契”、“丹书铁券”。程大昌《演繁露》中云,铁券壮如圆筒瓦形,铁质金字,两券合而为一整体,左券颁发给受券人保存,右券藏入皇家内府或宗庙内,遇到特殊情况,将两券合在一起,以检验真假,防止伪造。不过从现存最早的铁券来看,至唐代后期,铁券的分藏制度已有所改变,圆筒瓦形已为覆瓦状,不再对分收藏。
据史料载,早在西汉时期,汉高祖刘邦夺取政权后,为巩固其统治,笼络功臣,颁给功臣丹书铁券,作为褒奖。当时的铁券还无免罪和免死等许诺,仅作为一种封侯的凭证。南北朝至隋唐时期,北魏孝文帝颁发给宗室、亲近大臣的铁券是作为护身防家之用。南朝的宋齐梁陈四代,颁发铁券已较为普遍。隋唐以后,颁发铁券已成常制,凡开国元勋、中兴功臣以及少数民族首领皆赐给铁券,也给宠宦、宦官颁发铁券。到宋元明清时期,铁券的颁赐逐渐趋于完备。明代起就规定有整套制度,朝廷根据功臣、重臣爵位的高低分为七个等次,各依品级颁发给铁券,不得逾越。
铁券镌刻的内容一般包括四个方面:一、赐券的日期,赐予对象的姓名、官爵、邑地;二、记载被赐者对朝廷的功勋业绩;三、皇帝给被赐者的特权,如免死等;四、皇帝的誓言。按朝延的有关法律,持有铁券的功臣、重臣及其后代,可以享受皇帝赐予的种种特权。
铁券上的文字在汉时用丹砂填字,即“丹书铁契”;梁时用银字填字,即“银券”;隋时用金填字,亦称“金券”,所以后世称铁券为“金书铁券”,又因铁券可以世代相传,又称铁券为“世券”。
现存最早的铁券,是中国历史博物馆珍藏的五代吴越国王钱缪铁券,已千余年历史,据报道,这道铁券是公元896年,唐昭宗为嘉奖吴越王钱缪讨伐董昌有功,特颁赐于钱缪的。铁质铸成,形如覆瓦状,纵29.8厘米,横52厘米,厚2.41厘米,重约132两,上嵌金字350个,正文25行,每行14字,全文端楷甚工,现金字多有剥落。铁券的主要内容是记载被赐者征讨董昌的功绩,因其对朝廷有如此功劳,所以“卿恕九死,子孙三死”(意即皇帝可免钱九次死罪),是皇帝赐给臣下的一种奖赏和信物。
由此以来,我国古代的铁券无论其形制如何演变,内容如何丰富,目的始终没有超出“表德彰义,率世历俗”的范畴,这与现代的勋章、奖章的涵义是吻合的。[编辑本段]历史演变 始于汉高祖,后代沿之。原以丹书于铁板,故名。涌进仅为颁发给臣下的一种封侯及荣誉凭证。
南北朝以后,始具有免罪免死的功用。西魏还密赐予欲归附者,作为归附后享有特权的保证,并听世相传袭。
唐朝在制度上作了明文规定。形制历代不一,所世基本上仿唐制。
金朝铁券状如卷瓦,刻字画栏,以金填之,半予功臣,半留内府,以御宝为合。
明洪武二年(1369)封功臣,因唐制有所损益,形亦如瓦,分七等。公二等,一高尺,广一尺六寸五分;一高九寸五分,广一尺六寸。侯三等,一高九寸,广一尺五寸五分;一高八寸五分,广一尺五寸;一高八寸,广一尺四寸五分。伯二等,一高七寸五分,广一尺三寸五分;一高六寸五分,广一尺二寸五分。外刻所赐功臣履历、恩数,中镌免罪,减禄之数。封号四等,佐太祖定天下者,曰开国辅运推诚;从成祖起兵者,曰奉天靖难推诚;余则为奉天翊运推诚和奉天翊卫推诚。武臣曰宣力武臣,文臣曰守正文臣。字嵌以金。凡九十七副,各分左右,左颁给功臣,右藏内府,有事则合之,以取信。洪武三年,赐铁券者公六人,侯二十八人;二十五年,改制铁券,又赐公及故公共八家。永乐初,靖难功臣亦有赐者。[编辑本段]成语属性 拼音:dānshūtiěquàn
解释:丹书:用朱砂写字;铁契:用铁制的凭证。古代帝王赐给功臣世代享受优遇或免罪的凭证。文凭用丹书写铁板上,故名。
出处:《后汉书·祭遵传》:“丹书铁券,传于无穷。”
用法:联合式成语,中性成语
示例:然而到了“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也成了一纸空文。
近义词:丹书铁契、誓书铁卷
词性:中性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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