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在后台配置页面设置顶部欢迎语

网站收藏

导航菜单

形容成语嗜痂之癖的意思及解释

形容成语嗜痂之癖的意思及解释

嗜痂之癖的考证

刘邕是刘穆之的孙子,刘穆之乃刘宋王朝的开国大功臣,生前曾任侍中、司徒,总揽朝政,死后封为南康郡公。刘邕袭爵南康郡公,虽无德无能,地位却甚高,像刘邕这样的贵人,即使真的“嗜痂”如命,大约也会讳莫如深,不至于津津然宣称痂壳味如鲍鱼,美不可言。这样的奇嗜于他的名声未必有利,所以刘邕的“嗜痂”可能出于他人所述。而如此言说,盖有深意存焉。与“痂壳”相联系的,常常是折磨拷打,有折磨拷打,则必有创伤,创伤将痊愈所结的疮壳,有的地方叫疮盖。《南史·刘穆之传》所附的刘邕传写道:(刘邕)尝诣孟灵休,灵休先患灸疮,痂落在床,邕取食之。灵休大惊,痂未落者,悉剥取饴邕。邕去,灵休与何勖书曰:“刘邕向顾见啖,遂举体流血。”这段话很富戏剧性,说刘邕到孟灵休家,去干什么?没有交代,但未必是一般的探望或视疾。孟灵休因针灸治病的关系,体有痂壳,且痂壳有脱落于床上者。这时惊人的事件发生了,刘邕径直拿了床上的痂壳就往嘴里送,看得孟灵休目瞪口呆。《宋书》在“灵休大惊”后,有刘邕对迷惑不解的孟灵休的解释:“性之所嗜。”他轻描淡写地说了句:“这是我的嗜好罢了。”为了让刘邕饱餐美食,孟灵休竟将未愈合的痂壳也剥下,让刘邕享用,而自己则搞得鲜血淋漓。事后他写信给朋友何勖说:“不久前刘邕到我家,我招待了他,弄得我浑身流血。”

从《南史》与《宋书》的记载看,刘邕到孟灵休家大吃痂壳,并非孟灵休之叙述,他只说刘邕到他家后“见啖”,弄得他浑身出血,并未涉及吃痂壳之事。然则孟灵休此语,可能是一种形容,一种曲笔,形容因刘邕之光顾,要招待可能还有不得不赠送的缘故而弄得他才穷力竭,遍体鳞伤,从而表示他的不满与愤慨。直到今天,人们还用“出血”形容金钱的付出。后来人们因孟灵休此信,讹传刘邕大吃孟的痂壳。刘邕之嗜食痂壳,所蕴含的真实意思,大约是他对属下及百姓的考掠敲剥,不仅孟灵休,《南史》说“南康国吏二百许人,不问有罪无罪,递与鞭,疮痂常以给膳。”因为南康国相曾经得罪过他,那里的大小公务员不管有罪没罪,被他打个遍,他们的疮痂也被他吃个遍。

刘邕的不得人心,还在另一个故事中得到表现:当时有个人叫王欣之,曾任南康国相,当时规定,国相、内史须向国主称臣,而南康国主是刘邕。后来向国主称臣的规定被取消,国主与相、内史等规定为只是上下级关系。王欣之素来看不起刘邕,离任后,一次他与刘邕一起参加朝廷的元旦聚会,刘邕嗜酒,对王欣之说:“卿昔尝见臣,今不能见劝一杯酒乎”王欣之效法亡国之君孙皓所作歌体回答:“昔为汝作臣,今与汝比肩。既不劝汝酒,亦不顾汝年。”意为:“我从前作你的臣子,现在与你地位相当。我既不会给你敬酒,也不祝你长寿。”王欣之在大庭广众之间公然奚落刘邕,自然是出于对刘邕的轻视,从《宋书》《南史》的本传看,刘邕其人,劣迹斑斑,王欣之不给他什么颜面,也可以理解。

《南史》《宋书》传刘邕,寥寥二百余字,除了到孟灵休家大吃痂壳;遭王欣之奚落事;及南康国的公务员二百来人,不管有罪无罪,被他打遍外,就说他“所至嗜食疮痂”,走到那里疮痂吃到那里,实际说的是此人到那里,那里的人们就蒙受考掠敲剥,遭受深重的苦难,这个人的丑恶凶残可想而知,人们盛传他有“嗜痂之癖”,较之说他是“吸血鬼”,更为形象贴切。

身上结的痂可以吃吗,历史上真的有记载的嗜痂之癖吗?

嗜痂之癖,在我们普通人听来,都会觉得一阵恶寒,心里直发麻,但历史上确实有记载,这个故事起源于南朝刘邕,聚集在,他喜食痂,在一次探访生病的好友时,看到好友掉落在床的一些伤痂,便直接捡起来吃掉,让好友一阵心惊,并且后来,刘邕命人专门鞭打属下直至伤口结痂,供他食之。这个典故现在也用来形容人的怪癖。

我相信正常人听了这些,会感到稍许的恶心反胃,但这样的人这样的事情也确确实实存在。更甚之,有人说吃了伤痂或者血痂对身体有好处,可以活血化瘀,这点确实让人不敢恭维,但事实确是,这全是无稽之谈,一般伤口结的痂长期暴露在皮肤外,接触空气中的各种细菌等不干净的东西,早就成了人体往外排出的废物了。

再有,我们伤口结了痂不去抠掉,它也会随着时间而自然脱落,这只不过是人体皮肤受损长出来的保护层,也起到受伤期间防止外部病菌轻易从伤口进入人体内的一种保护作用,等新的皮肤组织长成,它也就失去了作用,从而从皮肤脱落。

我们什么都不清楚的情况下,不要道听途说,随便吃自己以为对身体好的东西,而且古时老祖宗的东西我们也不能尽数模仿,要学会筛选,扬长避短,要有科学依据的去用它,而且我建议,真的有这种怪癖的人,最好去医院做做检查,如果真的控制不了,可以尝试去看心理医生,这是心理疾病,尽早治疗吧。

成语嗜痂之癖是什么意思

嗜痂之癖

shìjiāzhīpǐ

[释义百]嗜:喜爱;痂:疮口结的硬壳;癖:积久的嗜好度。原指爱吃疮痂的癖性。后形容怪癖的嗜好。

[语出]《南史·刘穆之传》:“邕性嗜食疮痂,以为味内似鳆鱼。”

[结构]偏正式;作宾语;形容怪癖的嗜好

[例句]但他却可以有几容条希望,就是望吃菜的没有“~”。◎鲁迅《热风·对于批评家的希望》

成语嗜痂之癖是什么意思

嗜痂之癖

shìjiāzhīpǐ

[释义]嗜:喜爱;痂:疮口结的硬壳;癖:积久的百嗜好。原指爱吃疮痂的癖性。后形容怪癖的嗜好。

[语出度]《南史·刘穆之传》:“邕性嗜食疮痂,以为味似鳆鱼。”

[结构]偏正式;作宾语;内形容怪癖的嗜好

[例句]但他却可以有几条希望,就是望吃菜的没有“~”。◎鲁迅《热风·对于容批评家的希望》

嗜痂之癖的考证

刘邕是刘穆之的孙子,刘穆之乃刘宋王朝的开国大功臣,生前曾任侍中、司徒,总揽朝政,死后封为南康郡公。刘邕袭爵南康郡公,虽无德无能,地位却甚高,像刘邕这样的贵人,即使真的“嗜痂”如命,大约也会讳莫如深,不至于津津然宣称痂壳味如鲍鱼,美不可言。这样的奇嗜于他的名声未必有利,所以刘邕的“嗜痂”可能出于他人所述。而如此言说,盖有深意存焉。与“痂壳”相联系的,常常是折磨拷打,有折磨拷打,则必有创伤,创伤将痊愈所结的疮壳,有的地方叫疮盖。《南史·刘穆之传》所附的刘邕传写道:(刘邕)尝诣孟灵休,灵休先患灸疮,痂落在床,邕取食之。灵休大惊,痂未落者,悉剥取饴邕。邕去,灵休与何勖书曰:“刘邕向顾见啖,遂举体流血。”这段话很富戏剧性,说刘邕到孟灵休家,去干什么?没有交代,但未必是一般的探望或视疾。孟灵休因针灸治病的关系,体有痂壳,且痂壳有脱落于床上者。这时惊人的事件发生了,刘邕径直拿了床上的痂壳就往嘴里送,看得孟灵休目瞪口呆。《宋书》在“灵休大惊”后,有刘邕对迷惑不解的孟灵休的解释:“性之所嗜。”他轻描淡写地说了句:“这是我的嗜好罢了。”为了让刘邕饱餐美食,孟灵休竟将未愈合的痂壳也剥下,让刘邕享用,而自己则搞得鲜血淋漓。事后他写信给朋友何勖说:“不久前刘邕到我家,我招待了他,弄得我浑身流血。”

从《南史》与《宋书》的记载看,刘邕到孟灵休家大吃痂壳,并非孟灵休之叙述,他只说刘邕到他家后“见啖”,弄得他浑身出血,并未涉及吃痂壳之事。然则孟灵休此语,可能是一种形容,一种曲笔,形容因刘邕之光顾,要招待可能还有不得不赠送的缘故而弄得他才穷力竭,遍体鳞伤,从而表示他的不满与愤慨。直到今天,人们还用“出血”形容金钱的付出。后来人们因孟灵休此信,讹传刘邕大吃孟的痂壳。刘邕之嗜食痂壳,所蕴含的真实意思,大约是他对属下及百姓的考掠敲剥,不仅孟灵休,《南史》说“南康国吏二百许人,不问有罪无罪,递与鞭,疮痂常以给膳。”因为南康国相曾经得罪过他,那里的大小公务员不管有罪没罪,被他打个遍,他们的疮痂也被他吃个遍。

刘邕的不得人心,还在另一个故事中得到表现:当时有个人叫王欣之,曾任南康国相,当时规定,国相、内史须向国主称臣,而南康国主是刘邕。后来向国主称臣的规定被取消,国主与相、内史等规定为只是上下级关系。王欣之素来看不起刘邕,离任后,一次他与刘邕一起参加朝廷的元旦聚会,刘邕嗜酒,对王欣之说:“卿昔尝见臣,今不能见劝一杯酒乎”王欣之效法亡国之君孙皓所作歌体回答:“昔为汝作臣,今与汝比肩。既不劝汝酒,亦不顾汝年。”意为:“我从前作你的臣子,现在与你地位相当。我既不会给你敬酒,也不祝你长寿。”王欣之在大庭广众之间公然奚落刘邕,自然是出于对刘邕的轻视,从《宋书》《南史》的本传看,刘邕其人,劣迹斑斑,王欣之不给他什么颜面,也可以理解。

《南史》《宋书》传刘邕,寥寥二百余字,除了到孟灵休家大吃痂壳;遭王欣之奚落事;及南康国的公务员二百来人,不管有罪无罪,被他打遍外,就说他“所至嗜食疮痂”,走到那里疮痂吃到那里,实际说的是此人到那里,那里的人们就蒙受考掠敲剥,遭受深重的苦难,这个人的丑恶凶残可想而知,人们盛传他有“嗜痂之癖”,较之说他是“吸血鬼”,更为形象贴切。

花面逢迎,世人如鬼

蒲松龄写的.

著名的聊斋故事《罗刹海市》中,篇末异史氏曰:"花面逢迎,世情如鬼。嗜痂之癖,举世一辙。"

意思是说:社会上的人都用假面迎合世人,世情像鬼域一般的阴冷。人们都喜欢坏的东西,一个人如果公然以正人君子的面貌在社会出现,不被你吓得逃走的人,大概就很少见了。

蒲松龄把深刻的社会现实巧妙地隐化在荒诞的神鬼狐妖形式之中,产生了强烈的艺术魅力。法国汉学家克罗德·罗阿说:《聊斋志异》是世界上最美的寓言。

著名的聊斋故事《罗刹海市》中,美男子马骥弃儒从商泛海来到"大罗刹国"。"罗刹"是梵语的"恶鬼",成了国名,意味深长。罗刹国以貌取人,以丑为美,越丑官越大,宰相长着三个鼻孔,两个耳朵都像牲口一样背生。官位低一点就丑得差一点,长得多少像个人样的人,穷得吃不上饭。俊美的马骥在罗刹国成了最丑的人,人们看到他就吓跑了。当马骥以煤涂面作张飞时,罗刹国的人惊叹:你原来那么丑现在这么漂亮,推荐他做官。马骥不愿意易面目求荣显,退隐回山村。他跟村民一起去海市,遇到龙宫太子,被带到龙宫。马骥大展雄才,一首赋使他文名遍四海,飞黄腾达,做了龙宫驸马,经常跟美丽贤慧的龙女在龙宫玉树下诗词唱和。罗刹国黑石为墙,以丑为美,龙宫晶明耀眼,唯才是举,两个截然不同的所在,由马骥相得益彰地联缀起来,通过同一个人物在不同国度天差地别的遭遇,蒲松龄对黑白颠倒的现实社会发出锋利的檄文。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