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闭关锁国的含义
闭关锁国政策,不与外界接触的一种国家政策,是典型的孤立主义。严格限制对外经济、文化、科学等方面的交流,也因此中国的整体国力及发展比西方国家落后。
因与罗马教廷间有关中国礼仪之争的白热化,雍正帝禁止天主教,不许外国传教士进入中国国内传教,并限制贸易,被视为锁国的开始。乾隆帝一道圣旨从京城传到沿海各省,下令除广州一地外,停止厦门、宁波等港口的对西洋贸易,这就是所谓的“一口通商”政策。
对中国商民出海贸易也有严格的管理措施。如要求出海商民登记、取具保结、领取船引(票、照)和腰牌,注明船只丈尺、客商姓名、在船之人年貌、籍贯,出海情由、载何货物、往某处贸易、往返日期等。要求已出洋的商船商民按期返回,对未能及时回国者施加惩罚或限制归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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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定程度上打击和限制了猖獗的海上走私以及海盗行为。对沿海地区的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对西方殖民者的侵略活动,起过一定的自卫作用。
这一政策的长期推行,阻碍了中外联系,影响了中国吸收先进文化和科学技术,致使中国与世界隔绝,严重地阻碍了资本主义的萌芽发展。使得中国和世界脱轨,慢慢地落后于世界。
文化上,经济上,科学上无法和世界接轨,各种先进技术思想难以发展,整体上呈现帝国黄昏现象。是导致近代中国落后挨打的重要原因之一。
而且减少与外界接触的机会。阻碍本国的经济发展,彻底丧失对外贸易主动权。阻隔与外国的科技文化交流,以至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闭关锁国
“闭关政策”的含义:“闭关政策”是清政府实行的百严格限制对外交通、贸易的外交政策,包括对来华外人的商务活动度、居留期限、华夷交往等知作出限制,实行“禁海”。但是仍留有广州一带同外国通商,因此,要注意这里的“严格限制”不等于“绝对禁止”道。闭关锁国”是专指严格限制对外交往。注意是“限制”而不是“禁止”。属就是说其实还是有那么一点交往的,留广州“十三行”。
中国“闭关锁国”了多久?
明朝在明成祖至明宣宗的郑和下西洋(1405-1433)后,实施海禁,并在北方修建明长城,是明朝锁国的象征。
清代实行了“闭关自守”或“闭关锁国”政策的观点源于当时试图向中国推销其商品(特别是鸦片)的英国商人,马克思曾在他的文章中接受了这一观点。
后来这一观点于20世纪50年代纳入了当时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写入了教科书,并且形成了一个观点认为“清代闭关锁国”。从相关政策执行中实际的微观行为和宏观效果上看,同样不是。
另外,明清两代,明朝虽然在明前期至隆庆开关时期近乎全面海禁,但仍然在隆庆开关时开放了漳州月港一处口岸。明代禁海时期约占75?开海时期约占25?在鸦片战争前的清代,禁海时期约占15?开海时期约占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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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思维的一大困境在于对所处的环境认知不足。因此,清朝人始终有“制度已经天衣无缝”的守成想法,有“变革既异端”的荒唐理论。
其更深层次的原因引进超出历史学研究的范围,且无法切实考证,但我们能看到的事实是从乾隆年间开始,中国进入一段时间并不算太长的封闭时间,因为很快关上的国门就被英国人的大炮给轰开了。
的确,比之中国人自古以来驰骋海洋的壮举而言,乾-嘉-道年间的闭关锁国只是短暂而急促的停顿,若是放之于东亚地域史而言,这个停顿可能无足轻重,然而18世纪末19世纪初,当时已无东亚地域史,中国面对的是世界的挑战,中国已经置身世界史。
这段时间的闭关锁国对国家命运的发展而言是致命的,却又不是绝对的,经典的例子自然是日本。糟糕的是闭关锁国是建立在一种更深层次的思想问题上,因此才顽固到即将亡国绝种仍然死不悔改的荒唐地步。
而高中历史只能从政治体制,从经济角度,从文化传统,从对外关系,对世界发展的趋势去解释闭关锁国及文明的碰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闭关锁国
严格来说是1757年开始闭关锁国的,到1842年闭关锁国政策瓦解。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一道圣旨从京城传到沿海各省,下令除广州一地外,停止厦门、宁波等港口的对外贸易,这就是所谓的“一口通商”政策。这一命令,标志着清政府彻底奉行起闭关锁国的政策。两百多年来,乾隆的这道圣旨一直被视为是导致近代中国落后于世界的祸根。那么,当时正值鼎盛时期的大清帝国,为何会有这种举动呢?事情还得从头说起。防范郑成功反攻,清朝实行海禁政策 原来早在明朝败亡后,郑成功等政治势力一直矢志反清复明,并长期依靠海上力量与清朝周旋。据史料记载,一些西方人士曾直接参与南明政权与清朝的军事斗争;而郑成功也曾向日本的德川家族请求过援助。因此,自清朝立国以来,就一直厉行闭关政策,只不过在乾隆之前,其主要意图是隔绝大陆与台湾郑氏抗清力量的交往,并防范新的反清力量集聚海上。 1655年6月,在闽浙总督的建议下,清政府严令禁止官民擅自出海贸易,违者按通敌罪论处。如果有人胆敢出洋将违禁货物贩往外国,或“潜通海贼(即郑成功)”,都将交给刑部治罪。人们即使将船只租售给洋人,也属重罪。 1662年郑成功收复台湾后,清政府认为郑成功能够多次在沿海袭击清军,就是因为沿海人民支持和接济了他。为了断绝沿海居民与郑成功的联系,清廷又连下三道迁界令,将东南沿海的村庄居民全部内迁50里,房屋、土地全部焚毁或废弃,不准沿海居民出海。清政府规定:凡将牛马、军需、铁货、铜钱、绸缎和丝棉带出境贸易者,杖一百;若将人口或兵器偷运出境者则处以绞刑。清朝收复台湾后,康熙皇帝在1685年曾一度开放海禁,设立江、浙、闽、粤四处海关,作为对外贸易的窗口。南巡目睹洋商纷至,乾隆发布锁国命令 乾隆即位后,在海禁方面基本上沿袭了先祖的政策。18世纪中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已开始工业革命,其海外贸易日益扩张。特别是以英国东印度公司为首的西方商人,一直强烈渴望寻找机会打开中国市场。当时,在中国沿海的4个通商港口,前来进行贸易与投机的洋商日益增多。与此同时,南洋一带也经常发生涉及华人的事端,这些情况很快引起了清朝政府的警觉和反感。 乾隆五年(1740年),荷兰殖民者在南洋的爪哇大肆屠杀华侨,制造了骇人听闻的“红溪惨案”。消息传来后,举国震惊。同时,澳门等外国人聚集的地方也经常有洋人犯案,使一向厌恶司法纠纷的清政府不胜其烦。另一方面,当时的英国商人为了填补对华贸易产生的巨额逆差,不断派船到宁波、定海一带活动,企图就近购买丝、茶。巧合的是,乾隆皇帝十分热衷于到江南一带巡游。据说当乾隆第二次南巡到苏州时,从地方官那里了解到,每年仅苏州一个港口就有一千多条船出海贸易,其中竟有几百条船的货物卖给了外国人。乾隆还亲眼看到,在江浙一带海面上,每天前来贸易的外国商船络绎不绝,而这些商船大多携带着武器,他不禁担心宁波会成为第二个澳门。于是在1757年南巡回京后,乾隆断然发布了那道著名的圣旨,并规定洋商不得直接与官府交往,而只能由“广州十三行”办理一切有关外商的交涉事宜,从而开始实行全面防范洋人、隔绝中外的闭关锁国政策。挑战清朝封关政策,洋商驾船北上告御状 就在乾隆闭关锁国的圣旨发布后不久,一起由英国东印度公司挑起的讼案,又进一步坚定了乾隆皇帝的决心,这就是轰动一时的“洪任辉事件”。 英国人洪任辉,原名詹姆士·弗林特,当时是东印度公司的一名翻译。1755年,在东印度公司的指示下,洪任辉带领商船前往宁波试航,希望扩大贸易范围,开辟新的贸易港。当他们抵达宁波港时,受到当地官员的热烈欢迎。更令他们惊喜的是,浙海关关税比粤海关低,各种杂费也比广州方面少很多。于是,在此后两年中,英国东印度公司屡屡绕开了广州口岸,派船去宁波贸易,致使粤海关关税收入锐减。两广总督等官员急忙向乾隆上奏,希望禁止洋船前往宁波贸易。本就对外商没有好感的乾隆皇帝便通知浙海关把关税税率提高一倍,企图通过关税手段让洋商无利可图,使他们不再来宁波贸易。不料英国东印度公司仍不断派商船前往宁波贸易。颇感无奈的乾隆只好在1757年关闭了宁波等地的口岸,只留广州一口通商。
到1842年签订了《南京条约》,被迫开放广、厦、福、宁、上几个通商口岸,闭关锁国政策就此瓦解。
中国是从18世纪到鸦片战争这段时间开始闭关锁国。
清朝对外实行闭关政策,是封建经济的产物。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使人们彼此隔绝,在政治上自然产生闭关自守。乾隆帝在其《敕谕英吉利国王书》中说:“天朝物产丰盛,无所不有,原不借外夷货物以通有无。”闭塞的封建自然经济,自然没有交往贸易的必要,清统治者反而以此骄人,夜郎自大。英国人也觉察到这一点,他们说:“在必需品上——虽然不是奢侈品上——可以自给,因此中国政府绝对不重视对外贸易,认为可以随意限制对外贸易。”
此外,满族统治者对汉族人民防范甚严,他们惧怕外国人支持汉人反抗清朝的活动。乾隆帝曾说:“民俗易嚣,洋商杂处,必致滋事”,所以清政府一再严申“华夷之别甚严”,“从不许外籍人等稍有越境掺杂”。清政府制订各种“防范夷人章程”,目的是要隔绝中国人与外国人的任何交往。同时,清政府对出洋贸易的中国人也有种种严格限制,无论船只的大小,来往日期,贸易货物及其数量种类,均规定甚严。
清政府实行闭关政策,构筑了隔绝中外的一道堤墙,对中国社会的前进起了阻碍作用。由于对出海贸易横加限制,严重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使中国人民与世界潮流隔绝,不明世界大势,而清统治者更是闭目塞听,其结果正如魏源所说:“以通事二百年之国,竟莫知其方位,莫悉其离合。”
1840年,英国侵略者终于用大炮轰开了中国的大门。
鸦片战争前清政府限制和禁止对外交通、贸易的政策。限定广州一口通商,外商来华贸易须通过清政府特许的公行商人,活动限于指定范围,进口货征收高税额,出口货限制品种和数量。它是落后的封建自然经济的产物,对近代中国社会的发展起了严重的阻碍作用。清朝政府在对外关系中所执行的控制贸易及隔绝与外国交往的政策。
清政府的闭关锁国政策让我们清楚的认识到,盲目的排斥外来东西,没有好好与外界沟通,选择了将自己与外界隔绝开来,最终导致自己的落后。无论是思想上,还是经济上难以追上世界的潮流。因此,我们必须要将自己与这个世界紧密相联系,了解这个社会未来的发展趋势,吸收外来先进思想、技术来不断的提高自我,不要被这个社会所淘汰。
从明朝永乐年间开始没错,明成祖朱棣“靖难之役”成功攻zd入南京后,无法找到他的侄子建文帝朱允文的下落。于是就采取两个措施:封锁陆界和海疆,防止建文帝及其死党出逃;遣使下西洋。当然郑和下西洋的主要目的还是炫耀明朝的国力,密切跟西洋各国的联系。但真正闭关锁国还是在明神宗,戚继光等专人平倭成功后,就严密封锁国界,实行消极防御的策略。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一道圣旨从京城传到沿海各省,下令除广州一地外,停止厦门、宁波等港口的对外贸易,这就是所谓的“一口通商”政策。这一命令,标志着清政府彻底奉行起属闭关锁国的政策。到近代,约200多年啊!
中国为什么会闭关锁国?
16世纪中叶起,葡、西、荷等西欧列强先后来日本传教、贸易.为禁止天主教传播,防止平民利用天主教平等思想对抗官方忠孝思想,防止商人富豪和外国人勾结获得火器与幕府对立,巩固幕藩体制,幕府的对外政策从第二代将军德川秀忠时起,开始向锁国政策转变.1616年,规定欧洲船只只能在平户、长崎两港停泊交易.1624年,拒绝与西班牙通商.30年代后,加快锁国步伐,连续5次发布锁国令.第一次于1633年2月发布,全文17条,主要内容是禁止奉书船(持有幕府老中出海证书的船)以外的日本船只出海,准许在海外侨居不满5年的日本人归国,对贸易实行统制.第二次于1634年5月发布,内容与第一次同.第三次于1635年5月发布,全文17条主要内容是禁止一切日本船只出海,严禁一切侨居海外的日本人归国,严禁天主教.第四次于1636年5月发布,共19条,内容与第三次大体相同,增加了将葡萄牙人与日本女子所生子女驱逐出国等项.第五次于1639年7月发布,共3条,主要是禁止葡萄牙船只来日本,只准许中国和荷兰的商船至长崎贸易.至此,日本的锁国体制最后完成.日本维持锁国政策达200多年之久,一直到1853年在美国炮舰政策的压力下才重新开放.日本在“锁国”期间同中国、荷兰和朝鲜保持一定的贸易关系。中朝是东方国家,又是近邻,日本从贸易往来中获得丝绸、毛织品、书籍、高级消费品和武器。这种贸易完全由幕府垄断,在经济上可以加强对地方封建领主的控制。荷兰是西欧国家,主要信奉新教,向幕府保证不传教,荷兰船带来的商品有丝织品、棉织品、药品、钟表、砂糖、欧洲工艺品等。日本出口商品主要是鱼翅等海产品。
附
1633年,译文据中川清次郎著《西力东渐本末》,1943年版,第196-198页。
一、除特许船只以外,严禁其他船只驶往国外。
二、除特许船只以外,不得派遣日本人至外国。如有偷渡者,应处死罪,偷渡船及船主,一并扣留。
三、以去外国并在外国构屋营居之日本人,若返抵日本应即处以死罪。但如在不得已之情势下,被迫逗留外国,而在五年之内归来日本者,经查明属实,并系恳求留住日本者,可予宽恕。如仍欲再往外国者,即处死罪。
四、如发现有耶稣教蔓延之处,汝二人①应即前往戒谕。
五、发现耶稣教教士者,应予以褒赏。告发人之功绩优良者,赏银百枚。其他告发人,依其忠行情节,酌量褒赏。
六、外国船来到,应即呈报江户。并应按照往例,通告大村藩主,请其派遣监视舰船。
七、如有发现传播耶稣教之“南蛮人”或其他邪言惑众者,应即押解至大村藩之牢狱。
八、外国船所在各种货物不得由某一地方全部包购。
九、禁止官吏在长崎直接购买外国船之货物。
十、外国船之货物应列单呈报江户。但可以按照往例令其交易,不必等待江户批示。
十一、外国船装来之生丝,应于确定价格后,全部分配于五处②。
十二、生丝以外之其他各种货物,应在生丝价格确定后,按丝价标准,各立行情,进行交易。(附:货物之买卖,限于价格确定后二十日内交易完毕。)
十三、外国船之归期,限于9月20日以前,迟到之船,其归期限自驶到之日起,五十日以内。
十四、禁止外国船将卖剩之货物寄存于日本,并禁止日本人接受此等寄存。
十五、五处之商人限于7月20日以前抵达长崎。迟到者不列入分配额中。
十六、驶抵萨摩、平户及其他任何之港口,交易必须按照长崎之丝价,在长崎丝价未确定前,不准交易。
上列诸条,应各遵守查照办理。
宽永10年2月28日此令曾我又右卫门今村传四郎幕府五大臣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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