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故也,何罪之有翻译
“非故也,何罪之有”的翻译,应为:不是故意的,怎么会有罪呢?这个说法在法律上是说不通的。法律上有知过失犯罪的说法。中国刑法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道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的形式:版(1)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2)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预见了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轻信能够避免,实际上又未能避免,以致发生这权种结果的。过失犯罪,刑法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宋何罪之有出自哪篇文章?
《公输》
作者:佚名【先秦】
公输盘为楚造云梯之械,成,将以攻宋。子墨子闻之,起于鲁,行十日十夜,而至于郢,见公输盘。
公输盘曰:“夫子何命焉为?”
子墨子曰:“北方有侮臣者,愿借子杀之。”公输盘不说。
子墨子曰:“请献千金。”
公输盘曰:“吾义固不杀人。”
子墨子起,再拜,曰:“请说之。吾从北方闻子为梯,将以攻宋。宋何罪之有?荆国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杀所不足而争所有余,不可谓智;宋无罪而攻之,不可谓仁;知而不争,不可谓忠。争而不得,不可谓强。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
公输盘服。
子墨子曰:“然胡不已乎?”
公输盘曰:“不可,吾既已言之王矣。”
子墨子曰:“胡不见我于王?”
公输盘曰:“诺。”
子墨子见王,曰:“今有人于此,舍其文轩,邻有敝舆而欲窃之;舍其锦绣,邻有短褐而欲窃之;舍其粱肉,邻有糠糟而欲窃之——此为何若人?”
王曰:“必为有窃疾矣。”
子墨子曰:“荆之地方五千里,宋之地方五百里,此犹文轩之与敝舆也。荆有云梦,犀兕麋鹿满之,江汉之鱼鳖鼋鼍为天下富,宋所谓无雉兔鲋鱼者也,此犹粱肉之与糠糟也。荆有长松文梓楩楠豫章,宋无长木,此犹锦绣之与短褐也。臣以王吏之攻宋也,为与此同类。”
王曰:“善哉!虽然,公输盘为我为云梯,必取宋。”
于是见公输盘。子墨子解带为城,以牒为械,公输盘九设攻城之机变,子墨子九距之。公输盘之攻械尽,子墨子之守圉有余。
公输盘诎,而曰:“吾知所以距子矣,吾不言。”
子墨子亦曰:“吾知子之所以距我,吾不言。”
楚王问其故。
子墨子曰:“公输子之意不过欲杀臣。杀臣,宋莫能守,乃可攻也。然臣之弟子禽滑厘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虽杀臣,不能绝也。”
楚王曰:“善哉。吾请无攻宋矣。”
子墨子归,过宋。天雨,庇其闾中,守闾者不内也。故曰:治于神者,众人不知其功。争于明者,众人知之。
何罪之有的"之”是什么意思
何罪之有的"之”:虚词,用作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百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
释义:表示有何罪,有什么罪呢?清白无辜,没有过错。
出自:战国·宋·墨翟《墨子·公输》。
原文:“度闻子为梯,将以攻宋,宋何罪之有?”
释义:听说你当梯子,将要用来攻打宋国,宋国有什么罪呢?
扩展资料
意思相近的成语:
1、欲加之罪
释义:无过错,指给人强加罪名。
出自:左丘明的《左传·僖公十年》。
原文: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释义:要想加罪于人,不愁找不到版罪名。指随心所欲地诬陷人。
2、凭空捏造
释义:为无事实依据地虚构。
出自: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土司·土官承袭》。
原文:“近世作伪者多凭权空捏造,苟得金钱,兵部武选司吏胥概为准行。”
释义:“近代作伪者多凭空捏造,如果得到金钱,兵部武选司吏胥概为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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